浈江区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
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部署视频会议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民函〔2015〕91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殡葬管理服务事业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和殡葬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在开展全市殡葬服务管理“三规范一推行”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要认真总结全区殡葬服务管理“三规范一推行”专项整治行动,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对殡葬管理服务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查找殡葬管理服务漏洞,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市场规则及廉洁从业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健全规范殡葬管理服务长效机制,转变殡葬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打造殡葬系统廉洁从业新常态。
二、重点任务
(一)查找殡葬管理漏洞。全面梳理殡葬管理中的问题风险点,并重点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查找殡葬管理漏洞,切实纠正殡葬管理服务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
(二)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殡葬服务乱收费、丧葬用品质次价高、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和推行阳光透明服务为重点,对殡葬服务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殡葬服务和收费行为,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树立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健全防控长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整治清单,建立整治台账,采取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制定和完善风险隐患防控管理流程,明确殡葬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并在殡葬管理事业单位积极探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规范殡葬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具体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底数。民政部门要指导所属殡葬管理服务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严格对照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和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要求,结合近年来殡葬领域腐败典型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进行自查摸底。重点检查是否依法推行公开招投标制度,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侵吞公款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事业单位与社会中介组织利益勾结、暗箱操作行为,是否存在以供应不足为由故意不提供中低档消费等服务欺诈行为,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限制丧属自带丧葬用品、服务态度恶劣等行风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做到情况清、数字准、思路明、工作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整治重点。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有举报线索、群众反映集中以及过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着力梳理近年来行业内存在的形式多样、手段隐蔽、纠而复生的顽疾,找准问题要害,明确整改方向。要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围绕工程建设、大宗设备用品采购、选择性服务外包、财务资金管理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做到针对强、措施实、效果好。
(三)严格政策要求,促进整改落实。民政部门要坚持原则,从严从实,严肃整治行业不正之风。要坚决查处殡葬管理服务领域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移送惩处违法犯罪案件,坚决查处殡葬服务乱收费、殡葬市场混乱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收受回扣、“红包”、乱收费等行风问题滋生蔓延。要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和落实整改措施,坚持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取得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源头预防。民政部门要注重建章立制,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寻求治本之策,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要完善制度建设,明确殡葬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制定和完善风险隐患防控管理流程,并在殡葬管理单位积极探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要着力推进“阳光殡葬”建设,建立殡葬行风监督员队伍,坚持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重视支持,解决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殡葬服务市场监管等问题,积极改善殡葬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殡葬系统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和廉洁从业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6月中旬至6月下旬)。
1.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相关要求、方法、步骤和措施。
2.在开展“三规范一推行”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全面启动专项整治活动。
(二)对照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
1.殡葬管理服务单位拓宽自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评议,全面梳理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
2.组织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开展满意度评价活动,并对照殡葬管理法规政策、整治重点任务以及群众意见建议,全面开展对照检查工作。
(三)督促整改阶段(7月下旬至8月底)。
1.民政部门对所属的殡葬管理服务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有举报线索、群众反映强烈以及过去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民政部门协调发改(价格)、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全面建立问题清单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限期整改。
3.民政部门要定期通报专项督查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向当地政府反馈;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要向有关部门移交。
4.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殡葬管理服务事业单位整改情况的考核,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四)巩固提高阶段(9月初至9月底)。
1.本单位进行全面总结,提出下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的意见和措施。
2.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对未完成任务的,明确提出二次整改要求。
3.民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研究制定规范殡葬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活动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实施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结合起来,作为殡葬事业发展目标督查重要内容和民政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区已成立刘济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附件1),负责全区专项整治活动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各县(镇、办事处)民政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监管任务和责任,细化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各地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相衔接,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建立管理服务长效机制。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开展殡葬服务管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活动,建立专项整治活动举报热线。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对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强化部门间协调协作,增强监管合力。对属于其他部门责权范围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处理。
(三)落实监管责任。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监管到位,坚决杜绝核查问题不深入、整改措施不到位、教育惩治走形式、建章立制虚假空等情况,对疏于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有效的专项督查机制,明确督查责任、任务、形式、反馈和跟踪调查等内容,通过专项督查有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广泛建立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增强专项整治活动的群众参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部门及市殡仪馆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和宣传殡葬基层单位的先进典型,曝光负面典型和警示案例,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不得迟报、瞒报和谎报。民政局及市殡仪馆要在专项整治活动每个阶段结束3日内向市局(社会事务科)报送本阶段的进展情况及做法成效,并于10月8日前上报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附件:1.浈江区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统计表
附件1
浈江区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济 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陈敏 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潘康成 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刘志祥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股长
徐俊瑛 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向雯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副股长
杨文英 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向雯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