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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浈江区教育系统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时间:2017-04-05 00:00:00 来源:浈江教育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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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浈江区教育系统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教育系统预算组成单位设有行政单位1个,即局本级:事业单位27个,包含2间九年一贯制学校、8间初中、14间小学(中心校以上)、2间幼儿园和1间德育实践基地。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建议,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3.充分利用教育政策法规做好教育经费筹措、拨款、投资、审计等工作,管理区级教育经费,会同区财政安排省、市级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指导区属学校的基建工作,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4.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指导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负责区属学校团队组织的建设与管理,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6.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7.指导、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
8.牵头负责监督检查我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工作,组织对我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9.指导学历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并协调招生工作,指导学生学籍管理。
10.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新课程实验,指导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负责教育信息和统计工作。
11.负责本系统的对外交流和对外合作。
12.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13.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学校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基础教育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基础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和初级评审。
14.承办区人民政府及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7年,我区教育系统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教育局本级行政在职人员6人,事业在职人员25人。行政退休人员22人,事业退休人员10人。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共2169人,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143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是为了保证义务教育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保障浈江区属学校能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主要体现在为学校筹措资金,配备办学必须的教育设施,保证学校教学任务的全面完成;保障幼儿及中小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为浈江教育事业提供优先发展的必要条件。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307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777.96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收入301.5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307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2777.96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支出301.5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2277.9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7.5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51.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67.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59.4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801.5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42%,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256.89%。其中较大的项目有:
001.小学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68.8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公用经费);
002.初中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31.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公用经费);
003.小学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公用经费10.8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公用经费);
004.初中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公用经费8.4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公用经费);
005.学前教育资助金75.0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儿童资助)。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7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或减少29.60%。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5.7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1.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3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
 
浈江区教育局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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