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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浈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决算公开

时间:2016-07-25 00:00:00 来源:浈江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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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浈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决算说明
三、 支出决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 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部门“三公”支出信息统计表
八、 “三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内设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设 5 个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普法、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老干服务、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和党群等工作。
2. 综合股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调整建议;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监测预测,提出经济预测目标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起草综合性文稿;研究提出全区工业、农业、服务业、物流业、社会事业、国民经济动员和转型发展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3. 法规和价格收费股
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参与提出价格调控措施,组织价格听证;参与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应急工作,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社团收费、中介服务收费,以及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管理;在市规定范围内拟订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组织清费治乱减负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实施市管商品价格管理办法;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组织全区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协调处理有关价格、收费争议。
4. 投资股
研究提出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监测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区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登记或审核上报;承担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推进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研究分析财政、金融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和检查,按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 物价检查所
负责制定价格行政执法制度,组织实施价格行政执法;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价格违法行为、违法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检查处理;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拟订和组织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办法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则,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组织和实施明码标价,指导行业价格自律;负责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承担市交办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
(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2. 负责全区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区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加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 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4. 承担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 管理区级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6. 承担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各类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协调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7.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业、现代物流业、高技术产业、产业技术进步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8. 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和协调实施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
9. 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
10. 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1.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牵头组织拟订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及综合性工作方案,综合协调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12. 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3. 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14. 承办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设有下属单位:韶关市浈江区价格认证中心;韶关市浈江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四、人员编制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物价所所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含物价所副所长1名)。韶关市浈江区价格认证中心编制2名;韶关市浈江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编制3名。
2016 年决算组成单位共3个,分别是韶关市浈江 区发展和改革局、韶关市浈江区价格认证中心、韶关市浈江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 2015 12 31 实际编制人数是:韶关市浈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在职人员 10 名,退休人员 14 名;韶关市浈江区价格认证中心在编人数 1 人;韶关市浈江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在编人数 2 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做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编制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意见,综合分析我区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地编制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计划草案的报告,并在区人大九届五次会议中获得通过。
二是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区委、区政府对重点项目建设高度重视,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强化督查调度,及时掌握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协调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1-11 月,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0.3亿元,为年度计划的61.58%,同比增长-5.27%;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97.92亿元,同比增长速度13.4%。区属24个重点项目1-11月完成投资37亿元,为年度计划的78.5%;全年重点项目预计完成投资53.75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0%。
    三是 抓好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和镇办考核工作。协调区各责任单位跟踪落实县域考核指标,并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的监测工作,加强与市考核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信息,为全区完成考核目标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我区 在2014年度全市县域科学发展考核中得分为71.944分,总分排列第10名 。市2014年度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办法下发后,积极参与市组织的考核培训,加深对今年办法的理解,为开展考核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协助完成了2014年度镇办加快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工作,完成了《韶关市浈江区2015年加快镇办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办法》制定工作。
四是认真抓好投资管理工作。在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建设项目工作中,坚持做到把握政策,方便群众,简化手续,加强管理。截止11月止,共完成项目备案10个,项目涉及房地产、机械配件制造、电子商务、工程配料、休闲旅游等各行业,项目总投资256554.2万元。
    五是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抓好专项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坚持节前物价大检查制度,在春节前组织力量检查市场物价和商品明码标价情况,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物价的稳定。积极处理群众投诉。1-11月共接受和处理群众投诉和咨询31宗,已全部答复当事人,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利益。
是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区车改办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精神,根据区车改领导小组第一、二次会议中各成员单位、区四套班子领导反馈意见及省、市方案形成了报区政府八届32次常务会议审议方案稿。并分别于9月15日、9月24日区政府八届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及市车改办和批准同意。区委办于2015年10月16日印发《中共浈江区委办公室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浈江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韶关市浈江区区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韶浈办发〔2015〕15号)。《总体方案》和《区直实施方案》印发后,区车改办即开展区直单位车改工作,以确保车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七是积极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央、省、市的要求和精神形成了《韶关市浈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初稿)》(以下简称《“十三五”纲要》),经《“十三五”纲要》起草小组集中研究讨论和韶关学院专家修改,结合《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初稿)》,于11月下旬形成了《“十三五”纲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区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中。
八是主动积极地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专项工作任务。在招商引资、创文巩卫、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农村挂点、扶贫开发、抗汛防洪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和调动全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给的专项工作任务。
九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抓好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汇总本级及下属单位2015年决算情况,包括财政拨款支出、人员信息、三公经费支出等决算数的汇总。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 年收入决算2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9.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说明
2015 年支出决算21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9.1万元,其他收入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决算18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其中:人员经费165.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56万元。
2015 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共18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决算支出92.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运行40.38万元;战略规划与实施5万元;物价管理17.72万元;事业运行26.23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5万元。
    2.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决算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决算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39.8%。项目支出的其他支出34万元,2014年“三项建设”项目对象多,且还有“尤特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项目支出,2015年的“三项建设”项目补贴对象减少,所以项目支出数减少。
2015 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决算支出0万元。
2.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决算支出 0万元。
3. 其他支出34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45万元,平均每辆0.725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餐费的支出。


韶关市浈江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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