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韶关市浈江区财政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韶关市浈江区财政局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8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4.9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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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韶关市浈江区财政局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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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行政经费 |
59.72 |
59.72 |
0.00 |
0.00 |
“三公”经费 |
9.80 |
9.80 |
0.00 |
0.00 |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4.90 |
4.90 |
0.00 |
0.00 |
1.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90 |
4.90 |
0.00 |
0.00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4.90 |
4.90 |
0.00 |
0.00 |
注:“三公”经费:指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