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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财政局2018年预算(补充公开)

时间:2018-04-17 00:00:00 来源:财政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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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韶关市浈江区财政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 年浈江区财政局预算组成单位共9个,分别是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及区五个乡镇财政所。
区财政局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区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区对镇财政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四)制定全区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五)负责区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和政府主权外债业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六)负责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监管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监管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七)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负责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八)负责本级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管理本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管社会保障资金。(九)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十)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和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十一)管理全区会计工作。(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人员23人,机关服务人员4人,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21人。
局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23人,无离退休人员。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法》,依法组织收入,提高收入质量,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强化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硬化支出预算约束,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主动融入珠三角发展战略,大力培植财源,壮大财政实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十三五”加快发展、2020年全面决胜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 年部门预算收入为491.29万元,比上年减少130.32万元,减少20.97%,主要是退休人员待遇统一由社保局发放照成。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8.29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3.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 年支出预算491.29万元,比上年减少130.32万元,减少20.97%,主要是退休人员待遇统一由社保局发放照成。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88.29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3.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488.2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9.3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1.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3.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61%。其中:专项性工作经费支出3.0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0.8万元,比上年增6.27万元,增长9.72%,原因是劳务费增加。其中办公费36.6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培训费1.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劳务费23.4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8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9.8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9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 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 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总额1175.26万元。其中房屋622.38万元、车辆117.76万元、其他435.12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 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全区支农政策培训等2项工作,实施2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我局暂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