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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财政局2015年决算(补充公开)

时间:2018-04-17 00:00:00 来源:财政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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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韶关市浈江区财政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浈江区财政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浈江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浈江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浈江区财政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2015 年浈江区财政局部门决算组成单位共9个,包括:区财政局本部、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及区五个乡镇财政所。
(二)部门主要职责
浈江区财政局是主管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决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区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区对镇财政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四)制定全区财政和决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五)负责区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和政府主权外债业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决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六)负责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决算会计工作,监管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监管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七)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负责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八)负责本级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管理本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管社会保障资金。(九)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决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十)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和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十一)管理全区会计工作。(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浈江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表请看附件
 
第三部分   浈江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浈江区财政局2015年度总收入1504.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4.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504.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2.48万元,增长22.1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公务员及公务员工资调整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 .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 .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 .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浈江区财政局2015年度总支出1504.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04.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8.2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0.31万元,增长25.3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录公务员及公务员工资调整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4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2万元,减少3.5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变动。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8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6万元,增加12.5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工资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4. 住房保障(类)支出26.0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科目类别的调整。
5. 其他支出(类)支出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项目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浈江区财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0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4.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91.39万元,增长264.15%;主要原因是其他财政事务 专项资金使用的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浈江区财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0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4.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91.39万元,增长264.15%;主要原因是其他财政事务 专项资金使用的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类) 财政事务(款) 591.15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 税收事务(款) 88.50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税收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 708.57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70.54万元, 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抚恤 (款)2.8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 (款)14.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类) 住房保障支出(款)26.0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 (款)2.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浈江区财政局2015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0万元,完成预算9.98万元的53.1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0万元,完成预算4.98万元的96.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4.98万元的10.04%。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94万元,下降77.1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 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46万元, 下降73.7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8万元, 下降89.9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购买车辆导致基数过高;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0万元,占90.57%;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占9.4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8万元,201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0次,接待人数共110人。主要包括区各部门及市财政局公务接待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4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326.15万元,降低62.42%。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口径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2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36.49%。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5年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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