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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财政局2016年预算(补充公开)

时间:2018-05-08 00:00:00 来源:财政局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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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韶关市浈江区财政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9个,分别是区财政局本部、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及区五个乡镇财政所。
区财政局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区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区对镇财政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四)制定全区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五)负责区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和政府主权外债业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六)负责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监管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监管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七)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负责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八)负责本级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管理本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管社会保障资金。(九)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十)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和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十一)管理全区会计工作。(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人员20人,机关服务人员1人,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7人。
局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3人,无离退休人员。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及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委统领,以“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为总要求,以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总目标,切实增强理财稳定性、公平性、均衡性、保障性和层次性,扎实开展增收节支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部门预算收入为459.21万元,比上年增46.04万元,增长11.14%,主要是工资职务晋升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2.21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7.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 年支出预算459.21万元,比上年增46.04万元,增长11.1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52.21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7.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452.2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8.48%,比上年增46.04万元,增长11.3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5.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6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7.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52%,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补充商品和服务支出7.0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8.95万元,比上年增30.95万元,增长486.88%,原因是劳务费增长及办公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20.6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劳务费8.55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8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0.8%。减少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及招待费用的下降。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9.8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9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 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6 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总额1209.80万元。其中房屋622.3万元、车辆176.5万元、其他411.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6 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等1项工作,实施1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我局暂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财政局2016年预算报表(1).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