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浈江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浈江分局根据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的五个方面行政执法职能,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股、一中队(浈江小岛片区)、二中队(浈江东河片区)、机动中队(浈江行政区域范围内)、三中队)行使相关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底,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核定的行政编制25个,在编在岗人数25人,离退休5人;;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15个,实有在编在岗14人,退休7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情况
2016年,区财政局拨入经费4812494.61元。
2.支出情况
全年支出4812494.61元。
工资福利支出3031450.09元:基本工资1124008.5元,津补贴1774832.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277.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89331.29。
商品和服务支出713870元:办公费419926元,印刷费8000元,水电费 15514元,手续费800元,邮电费8830元,其他交通费用2608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67174.52元:退休费500540.52元,住房公积金304212元,物业服务补贴262422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无。
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浈江分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