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浈江区 > 党政机关 > 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 > 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政策专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时间:2020-12-29 10:35:27 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8月20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