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农业农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档案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交易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交易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农业农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档案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交易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交易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