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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单位2015年-01月行风廉政建设公开信息

时间:2015-01-09 00:00:00 来源:人民医院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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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病人的权利: 

1.医治权:病人有权得到符合有关机构认可标准的医疗服务。
2.
知情权:病人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包括诊断、病情发展、常见后遗症及治疗计划;有权在做检查或手术前,知道其目的、危险程度、费用及有无其他方法可以代替等;有权知道有关病情及治疗方面的资料。
3.
决定权(选择权):病人有权在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后,再决定接受哪一种诊治方法的权利;有权接受或拒任何药物、检查或治疗方法的权利,但应承担对所做决定可能引起的后果。
4.
隐私权:病人有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被保护的权利
5.
监督、投诉权:病人有权利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管理、后勤、管理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监督,有权向医院有关部门投诉、反应意见,并得到及时的调查和回复。

二、病人的义务:
1.
尊重医务人员;
2.
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与诊疗活动有关的病情、病史等情况,配合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治疗和护理;
3.
应遵守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诊疗计划;配合医疗机构根据病情要求您转诊或者出院的安排;
4.
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
5.
不得强行要求医护人员作出超出其救治能力和执业范围的医疗行为,不能要求医护人员提供不正确医学证明书及病历资料。
三、近年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2011年,香港爱心人士柳颖欣小姐捐赠30万给我院 购置一台救护车;2012年,香港爱心人士林善庆先生捐赠40万给我院购置一台救护车。
四、
服务投诉方式:
1、门诊大厅设置投诉意见箱
2、在各病区显著位置有投诉电话:
  医疗行为、医德医风投诉电话:2812026
  收费行为投诉电话:2823983
  计划生育投诉电话:2823954
3、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翁源县卫计局举报电话:6972321

举报邮箱:sgwywsj@163.com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