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文化馆业务指南
一、免费开放项目
翁源县文化馆是翁源县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场所,是开展群众文化的重要阵地。为了充分发挥保障公民基本权益、提高公民文化建设能力的重要作用,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服务,文化馆实行全面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有:展览厅、培训厅、排练厅、综合办公室、文艺编辑室以及县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等功能组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等)、公益性发展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务骨干、指导群众文艺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等。
翁源县文化馆是翁源县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场所,是开展群众文化的重要阵地。为了充分发挥保障公民基本权益、提高公民文化建设能力的重要作用,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服务,文化馆实行全面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有:展览厅、培训厅、排练厅、综合办公室、文艺编辑室以及县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等功能组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等)、公益性发展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务骨干、指导群众文艺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等。
二、文化馆免费开放时间
一般活动室周一至周五:上午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排练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晚上19:00—21:30
周六、周日开展各种主题活动
一般活动室周一至周五:上午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排练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晚上19:00—21:30
周六、周日开展各种主题活动
三、群众文化活动厅室实施预约登记管理制度
因本馆场地设施资源有限,为保障公共文化资源得到合理、公平的分配和使用,同时确保文化馆基本工作职能的正常开展和实现,特制定如下规定:
1、 各类排练厅、培训教室仅用于舞蹈、戏剧、曲艺等教学排练,不另作其他用途。
2、 展厅专供公众参观美术、书法、摄影等赢点燃公益性展览,群众性的艺术作品展览,不另作其他用途。
3、 办理预约登记时,请预约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加盖有单位公章的《翁源县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厅室免费使用申请表》。《申请表》按照表格内容如实填写,《申请表》由我馆统一制定。
4、 在保证本馆举办的各项文化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预约使用免费开放的群众文化活动厅室,应按照预约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经审核通过后,统一安排使用。
5、 预约登记:翁源县文化馆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1-2872674
咨询电话:0751-2872674
联系人:李凤兰
四、供服装与供用排练厅
多年来文化馆添置了大量的文艺演出服装,除供本馆文艺演出需求外,还向社会出供。
供服装的联系人:许齐金(副馆长),联系电话:0751-2872674;
供用排练厅的联系人:胡可超(馆长)、许齐金(副馆长);联系电话:0751-2872674
供服装的联系人:许齐金(副馆长),联系电话:0751-2872674;
供用排练厅的联系人:胡可超(馆长)、许齐金(副馆长);联系电话:0751-2872674
五、招募文化工作志愿者
1、 根据免费开放工作的需要,不定期招募文化工作志愿者;
2、 年龄18—60岁,性别不限,学历不限,身体健康
3、 热爱群众文化工作,热心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有一定文化素养和文艺基础。
六、文化馆活动室设置:
一楼:《潮涌滃江》摄影展厅
二楼:书法美术培训展览室、音乐培训室、舞蹈排练厅
一楼:《潮涌滃江》摄影展厅
二楼:书法美术培训展览室、音乐培训室、舞蹈排练厅
四楼:多功能培训厅、文艺编辑室、综合办公室
五楼:县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等功能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