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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2013年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的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15-10-16 00:00:00 来源:审计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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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翁源县审计局于201522320对翁源县2013年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的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的通知》(粤财农[2013]214号)和《关于下达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的通知》(韶财农[2013]74号)的精神, 2013年中央下达到翁源县的特大防汛补助费总额有400万元。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按照防汛救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审计情况
1、县财政部门收拨情况
20137月收到中央下达的特大防汛补助资金收入400万元,20139月至20152月共拨付399.25万元,对比结余0.75万元。
2、县水务部门收支情况
201311月至20152月收到“2013年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收入399.25万元,支出399.25万元,其中:水陂、水圳和河堤维修修复327.29万元,排洪道改造加固23.04万元,土坝修复加固10.9万元,食水工程维修修复16万元,水塘除险加固9.55万元,仓库工程、进库公路维护等12.5万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翁源县对2013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并按照防汛救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监督和管理,已投入使用的资金均能用于我县水利工程设施的水毁修复,为我县实施防汛抗洪抢险、应急度汛、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及除险加固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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