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翁源县 > 环境保护

韶关翁源县兴顺矿业有限公司年产碎石30万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2-07-22 10:33:1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韶关翁源县兴顺矿业有限公司年产碎石30万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韶关翁源县兴顺矿业有限公司年产碎石30万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21862

传  真:0751-28218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碎石30万吨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韶关翁源县兴顺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韶关市翁源县新江镇塘心村大岭子地块

环评机构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韶关翁源县兴顺矿业有限公司选址于韶关市翁源县新江镇塘心村大岭子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7'27.526”,N24°28'58.916〞),建设年产碎石30万吨加工项目,占地面积为17000㎡。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原辅材料为外购废石(不含重金属元素)。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组成。主要生产设备: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筛分跳钛机、振动筛、输送带、回收机及压滤机等。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破碎→筛分→洗石→成品。项目劳动定员为13人,每天1班,年工作150天,均不在厂区食宿。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0-440229-04-01-40653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石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洗石废水经压滤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洗车槽配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降尘,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作物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不外排。

2、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包括破碎及筛分粉尘、堆场扬尘、物料装卸粉尘、汽车扬尘。均为无组织排放,通过在生产区内设置雾炮机喷洒水雾降尘,及在厂区对料堆、运输道路等定时洒水,减低粉尘,厂区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为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不超过 1.0mg/m3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运转时的机械噪声。采取以下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保养和维护; 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尽量将高噪声生产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的一侧,加强厂区绿化,有效阻隔和降低噪声传播。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运营期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沉淀池沉渣、废机油等。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作为农用肥外售;沉淀池沉渣暂存于成品堆场,定期清运外售。维修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2022年7月22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