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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时间:2014-12-17 00:00:00 来源:国土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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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新江镇新展村:

现将我县2013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地情况

翁源县2013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需征收土地1.4619公顷,涉及我县新江镇新展村。

二、征地总费用

共计21.633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12.1148万元,安置补助费8.838万元,青苗补偿费0.6802万元

三、征地补偿标准说明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我县新江镇新展村土地1.4619公顷(耕地0.149公顷、林地1.3129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各地类征收的补偿标准如下:

1.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1480/亩,土地补偿按9倍计算,安置补助按6倍计算,青苗补偿按一季产值计算。

    2.林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580/亩,土地补偿按8倍计算,安置补助按6倍计算,青苗补偿按一季产值计算。

四、安置情况说明

(一)将安置补助款8.838万元支付给土地承包者;

(二)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51号)精神,在城市规划区内交通便利地方按征地面积10%的比例留用给被征地村集体作为经济发展用地。

 

 

                            翁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10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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