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8
年度韶关市
翁源县房产交易中心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翁源县房产交易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房屋交易、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 ,内设机构有住房保障办、交易办、白蚁防治办、综合办
(二)人员构成情况:我中心现有干部职工57人,其中:在编30人、退休26人、临时聘用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交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房屋交易工作;负责房屋交易档案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棚改房、公产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4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1.19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幅0%,原因是上年度没有纳入财政预算。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4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41.19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341.1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幅0%,原因是上年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2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或减少0%,原因是没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或减少0万元,减少0%,原因是上年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64.2万元,包括办公费7.5万元、印刷费0.1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0.2万元、福利费12.3万元、日常维修费2.5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培训费0.2万元、手续费0.15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1.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招待费1万元、其他费用34.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全县的房屋交易网签、备案、交易档案管理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收缴率达到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固定资产总额为1040.6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面积为1.63万平方米,资产价值为938.41万元;通用设备数量为99件,比上年增加1件,资产价值为65.41万元,比上年增加0.26万元;专用设备数量为4件,资产价值为0.89万元;家具、用具数量为295件,资产价值为35.9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收入:无,支出: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翁源县房产交易中心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