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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翁源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时间:2014-12-29 00:00:00 来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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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2014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制定本年度建设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14年度市政府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435套,实际建设587套。其中第二、三、四期公租房各36套共108套,原县建筑公司改造安置房72套,限价房88套共160套,城市棚户改造安置房翁源亿华时代广场319套。
    二、任务分解
    (一)县城光明路北一巷建设第二、三、四期公租房住房108套,总投资约1250万元,建筑面积约9300平方米,预计6月份动工建设,12月份完工。此项目由县房管所负责组织建设。
    (二)原汽车站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319套,总投资约13000万元,建筑面积约51718平方米,预计8月份动工建设,此项目由翁源县亿华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
    (三)原县建筑公司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限价房共160套,总投资约4200万元,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预计8月份动工建设,12月份完工,此项目由龙腾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资金中根据有关规定提取、筹集和财政预算安排的部分,按照“统筹安排、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
    (二)严抓工程质量。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执行,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严格执行施工公示牌制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实施保修。
    四、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住建、国土部门要按照建设计划优先落实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优先审批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土地划拨手续、建设工程报建手续;财政部门优先筹措和安排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每年的各种方式给予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补助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按规定减免保障性住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建立计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每半年组织召集一次住建、发改、国土、财政、物价、统计、民政等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