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翁源县 > 党政机关 > 翁源县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 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

翁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8-10-23 00:00:00 来源:翁源安监局1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翁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翁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管委会,青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各镇政府,铁龙林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2018年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翁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2月11
 
2018年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规范全县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科学、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韶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翁源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翁源县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春节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上述生产安全事故,启动相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五、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各镇(场)、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急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生产安全事故紧急信息时要及时按规定报告,杜绝迟报现象发生;对事故性质以及伤亡情况等暂时不清的,要按照与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相同的要求第一时间先报送事故信息。不管是否属于生产安全事故,须先报告后再严格按规定和程序核销,绝不允以任何理由迟报甚至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要按照“打电话、减环节、赴现场”的要求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场)政府或者县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县安监局应急办(电话:2823212;15363232219;传真:2815337;邮箱:1633164480@qq.com);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书面续报事件的起因、背景、发展、处置、后果、影响和舆情等详细情况(特殊情况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1 小时内未书面报送的,一律按迟报处理,并将追究责任。
六、联动响应
(一)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和所在地镇政府(场)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先期应急救援处置,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避免事态扩大。要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险情扩大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二)县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县政府应急办汇报,县应急办要及时向县值班领导报告,启动应急响应,通过县政府应急办向联动单位下达指令。各联动单位接到指令后,按照部门职责和各自的行业规范,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对未构成较大及以上事故但属于敏感事故的救援处置,也要坚决快速执行县政府应急办或县安委办下达的指令。
(三)各联动单位要在接到指令后快速赶赴事故现场,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按要求和职责参与指挥部和各专业小组的工作。联动单位之间要做好信息沟通,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急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及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三)各单位的《2018年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请于2月12日下午下班前通过OA报县安委办(县安监局)。
 
附件:1. 市县有关部门应急联络电话
      2. 有关专业救援队伍联系方式
      3. 翁源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