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
翁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部门基本情况
收入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翁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翁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单位由本局、县计生协会、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县健康教育所组成。
主要职能是: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有利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汇总和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 、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 、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 、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7、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8、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9 、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 、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12、指导镇(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3、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开展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14 、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上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汇总和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 、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 、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 、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7、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8、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9 、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 、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12、指导镇(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3、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开展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14 、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上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4
年年末人数:87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7人、退休31人,借用16人,聘用7人(含保安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县委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扎实开展增收节支及保障各项支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
年收入预算263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7.4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5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
年支出预算263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587.4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105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501.1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7.2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136.2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1%,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四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
年“四公”经费预算为51.8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51.82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8.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2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98万元,会议费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