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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韶关市翁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单位)预算补充公开

时间:2018-04-12 00:00:00 来源:文广新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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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度韶关市翁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 政府采购情况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 预算绩效情况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样板)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 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翁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单位机构设置为:办公室、文化市场广电管理股、文化艺术股、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共4个部门。下属分管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共3个馆。
  主要职能如下: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2 、指导、协调和服务文化艺术、文物、图书馆、博物馆、艺术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面事业的发展;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指导、协调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导向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精品;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
3 、指导、协调、服务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权等方面的产业发展;参与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县公共文化设施。
4 、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由县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权限。
5 、监督卫星电视、境外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视频点播以及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行为。
6 、按国家有关规定,协调广播电视的传输覆盖网;审核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网运营单位、广播电视站、广播电视系统内小功率差转台的功率、频率的设置。
7 、推进文化艺术、文物、新闻出版、版权等专业人才的管理和培养;规划和管理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面事业的科技工作,指导本系统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利用。
8 、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市场整顿行动。
9 、做好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和树立正确的文化经营理念,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 、管理下属的图书馆、客家民俗博物馆、文化馆、电影公司、采茶剧团、镇文化站等事业单位;对县广播电视台实施行业管理。
11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6 年全年行政编制16人。退休人员18人。
(三)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为重心,完成本年度的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收入预算 274.62 万元,比上年增加 54.84 万元,增幅2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补贴略有增长,公用及交通费略有增长。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62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 年支出预算274.62万元,比上年增加54.84万元,增(减)幅20%,主要原因是福利补贴略有增长,公用及交通费略有增长。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74.62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 265.17 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6.6%,比上年增66.69万元,增幅25%,原因是福利补贴略有增长,公用及交通费略有增长。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 9.45 万元, 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3.4% 比上年(减)11.85万元,(减)幅125%,原因是项目数的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7.35万元,比上年增25.3万元,增幅53%,原因是公用及交通费略有增长。其中办公费20万元、会议费1万元、 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8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7.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7.5万元,减50%,原因是根据县车改精神,履行了节约精神。(或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7.5万元,(减)60%,原因是,根据县车改精神,履行了节约精神。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6 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无。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6 年本部门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62.29万元,通用设备:60.5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0.92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6 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以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为重心,完成本年度的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各项工作,实施1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2: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