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翁源县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4、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厅(委、局、办)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龙仙司法所、江尾司法所、坝仔司法所、周陂司法所、官渡司法所、翁城司法所、新江司法所、铁龙司法所、翁源县法律援助处、翁源县公证处。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1111.92万元,比上年 增加177.39 万元, 增长15.9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支出预算1111.92万元,比上年 增加177.39万元, 增长15.95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五公”经费预算说明
2020年“五公”经费预算为38.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2.5万元, 增长6.49 %,其中会议费6万,比上年增加1万,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有所增加;培训费15万,比上年增加5万,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增加,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 减少6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10万,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有所增加。
翁源县司法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