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7年翁源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
翁源县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三是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四是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五是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六是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七是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八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县司法局行政编制47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行政人员43人,在职工勤人员1名,退休人数17人,临时工1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局机关、司法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运行;
2、项目(专项业务)工作运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64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4.8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4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64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624.8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支出18.45万元。
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555.2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2.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3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88.0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4%,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其中: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项目经费69.6万元(专门用于全县各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经费);业务费18.45万元(用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工作等业务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万元。
翁源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