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翁市监处罚〔2021〕0063号 | 翁源县新江镇林上琛小食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 警告 | / | 翁源县新江镇林上琛小食店 | 92440229MA52T2N75R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林上琛 | 主动履行 | 2021/8/25 | 翁源县市 场监督管理局 |
翁市监罚〔2021〕0066号 | 翁源县百姓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未按疫情防疫规定执行顾客进店“三查验”、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的药品未按规定登记、上报案 | 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二天 | / | 翁源县百姓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91440229MA5613DE2P | 未按疫情防疫规定执行顾客进店“三查验”、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的药品未按规定登记、上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 | 陈秀华 | 尚未履行 | 2021/8/27 | 翁源县市 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