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翁市监处字〔2021〕0003号 | 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给健康码“黄码”人员案 | 暂停销售退热类药品七天、限期整改 | / | 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翁源朝阳路分店 | 91440229MA4W2D3Q1Q | 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给健康码“黄码”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 | 李德洲 | 尚未履行 | 2021/8/2 | 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翁市监处字〔2021〕0004号 | 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给健康码“黄码”人员案 | 暂停销售退热类药品七天、限期整改 | / | 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翁源工业路分店 | 91440229MA4WEG118X | 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给健康码“黄码”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 | 林晓英 | 尚未履行 | 2021/8/2 | 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