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收到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的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其中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翁源县重庆红高梁酒铺销售的花生油
(一)样品名称:白酒(购进日期:20201220,规格型号:散装,生产单位:重庆市双竹酒厂),受检单位名称:翁源县重庆红高梁酒铺。据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报告(№: SPZ20210085),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配制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2月26日到位于翁源县龙仙镇农贸市场(刘记对面)的翁源县重庆红高梁酒铺进行核查处置。在该店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产品,经查,翁源县重庆红高梁酒铺共购进上述批次产品50kg,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店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问题产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