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 2019 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2018年度省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反映财政资金使用所实现的综合效果。
一、做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分工各个项目实施单位负责评价,由发展计划股负责收集整理评价数据资料。要求各实施单位要客观填写各项基础信息,按照规定的格式撰写情况总结,充分反映财政资金使用所实现的综合效果;严格自评材料审核,确保自评材料全面真实。
二、明确评价范围,认真开展评价。明确本次省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为2018 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项目,包括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评价基准日为 2019年3月31日。对照项目建设要求,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评价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三、明确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评价。本次绩效自评将按照《预算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认真收集整理评价数据资料,客观填写各项基础信息,客观公开评价,接受上级部门监督和检查。为顺利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建立联络制度,加强沟通。要求7月1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完成材料报送。同时,做好反馈整改和绩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