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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预算公开

时间:2018-02-13 00:00:00 来源:林业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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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机构设置 职能。
翁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5个,分别是 森林分局本部,翁东派出所,翁南派出所,翁西派出所,翁北派出所
主要职能如下
1、按照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依法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2、依法查处全县范围内各种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
3、组织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加强对护林队、治安队伍的业务指导;
4、密切注视和掌握全县林区社会治安动态,搞好“山情、社情、林情”调查和“四网络”建设,抓好林区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5、抓好本局基层建设工作,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坚持科技强警,努力改善办公条件和提高装备质量,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6、认真抓好全县森林公安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抓好民警的教育培训,完善执法监督考核,努力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7、加强对派出所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努力帮助派出所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不断提基层民警的整体素质;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政秘股、法制股、治安股;直属派出所:翁东派出所,翁南派出所,翁西派出所,翁北派出所。
人员构成情况
2018年全年定编43人,县局编制18人,派出所25人,2017年年末实有人数39人。
(三)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为开展各项专项打击行动,确保森林公安各项工作,保护森林资源,提供资金保障,做好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6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6.38 万元。比上年减106.03万元,减幅18.52%,原因是 其他预算外资金 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46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66.38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331.3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1.05%,比上年减36.11万元,减幅9.83%,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1.3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3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8.95%,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21.51%,原因是项目减少。其中:001项目135万元(主要用途专项行动经费、与上年减21.51%)。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7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少1万元,减少3.57%,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27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05.6万元,包括办公5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7.6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3万元、福利费46万元、日常维修费8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费用1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5个专项行动,侦破一批案件,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326.34万元。土地、房屋137.22万元,专用设备 5.02 万元,通用设备 170.4 万元,家具、用具13.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无收入、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8年度翁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预算公开表(2).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