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翁源县 > 党政机关 > 翁源县供销社 >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部门预决算

2016年翁源县供销社部门预算(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8 00:00:00 来源:翁源供销社1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2016 年度翁源县供销社预算公开
(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 政府采购情况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 预算绩效情况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6 年翁源县供销社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 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 内设五个机构部门,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财会股、业务股、经检股。
供销社的基本职能:(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改革和发展;组织起草审查供销合作社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四)指导推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牵头组建、指导和推动全县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依法管理运营社有资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
(六)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主管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
(七)承担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责任;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管理,承担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供销社 实有人数 19 人(其中: 人员14人, 工勤人员 2 人,非编人员 3 人), 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 19人
(三)2016 预算年度 重点工作任务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1、抓综合改革,把全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引向深入;2、抓自身发展,不断增强全县供销社综合实力;3、抓综合服务,不断提升全县供销社为农服务新形象;4、抓脱贫攻坚,主动为党委政府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预算收入264.77万元, 比上年增加 55.11 万元,增幅 26.28% ,主要是提高了工资标准,其中 : 一般公共预算 经费 拨款262.64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2.13 万元, 其他收入拨款为0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 年支出预算264.77万元, 比上年增加 55.11 万元,增幅 26.28% ,主要是提高了工资标准,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经费 拨款 支出 262.64 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 2.13 万元, 其他收入拨款 支出 为0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262.64万元,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9%, 比上年增加 55.11 万元,增幅 26.55% ,主要是增加工资,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13.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45 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90万元。
( 二)项目支出预算 2.13 万元, 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1% ,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 10.45 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办公费 0.65 万元、水费 1 万元、电费 2 万元、邮电费 0.5 万元、差旅费 1 万元、会议费 1 万元、日常维修费 2 万元、公务接待费 2 万元、其他费用 0.3 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 上年 减少 3 万元,减幅 60% ,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按具体项目分为: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2 万元,比 上年 减少 3 万元,减幅 60% ,主要是接待业务次数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度本 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支出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6 年本部门 国有固定资产 90.56 万元,其中房屋土地 73.52 万元,通用设备 10.03 万元,傢俱用具装具 7.01 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6 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 ;深化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着力构建社有企业经营体系;规范服务体系;加强现代流通服务网点建设,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水平;积极开展农资、农副产品、烟花爆竹集中配送工作;新发展 2 3 家农民 专业合作社; 探索电子商务工作,引导涉农企业加盟韶关市供销商务平台 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供销社2016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