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动员部署以来,我县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各帮扶单位“一把手”都能带领驻村工作队第一时间到村对接,和村两委干部一起走村入户,准确掌握各贫困村的基本情况。大力宣传,让群众知晓贫困户的条件和申报程序,并严格按省、市要求的申请、核查、评议、公示、委提出初审、镇核查、镇提出审查意见、县级公告、核查、审定等10个步骤进行排查核实。
通过初审的贫困户名单,我县按照“四看”、“五优先”、“六进”、“七不进”的工作原则,逐村逐户开展精准核查,按照贫困户的信息采集表逐项核对,确保准确无误。提出精准识别“二十字”操作法,即“广泛宣传、入户核查、科学评议、村组公示、录入汇总”。对原申报相对贫困户进行甄别,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对于走访中核查到有新增的或个人提出申请贫困户的,也入户进行核查,确保全覆盖,做到户户过关,不错报、漏报。同时在各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评议贫困户,并于2016年9月底全部完成公示和录入扶贫信息系统。
根据省市工作安排,2016年8月15-9月15日就纳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回头看”,在做好贫困户特别是分散人口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的基础上,以分散贫困人口为重点开展查漏补缺工作,由各帮扶单位组织人力再宣传、再筛查、再识别、再补录,对照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的标准、综合考虑“五保障”和家庭支出等实际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贫困人口不漏一户一人。重点做到三个“不漏”:即不漏户、不漏程序、不漏信息,并100%完成建档立卡系统录入。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我县纳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7011户17296人,以全县农村总人口为281544人计算,我县的贫困发生率为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