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环翁审[2022]20号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韶关翁源县源源盛食品有限公司如何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盖章版.pdf
韶关翁源县源源盛食品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审批意见的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或者翁源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512600。联系电话:0751-2821862传 真:0751-2821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