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9 10: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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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复合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韶关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复合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吨复合肥项目 |
建设单位 | 韶关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利龙工业园内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韶关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选址于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利龙工业园内(中心地理坐标为 N 24°17'56.47",E 113°55'0.53"),已取得发改部门的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112-440229-04-05-556496),占地面积134亩,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项目为复混肥料制造(不采用化学方法生产复混肥),主要产品方案为年产30万吨复合肥和新型肥料,项目共设有6条生产线,分别为1条冠肥生产线、2条高塔复肥生产线、1条转鼓造粒蓝复肥生产线、1条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产线、1条水溶肥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本项目劳动定员300人,运营期每天24小时制,年工作245天,150名员工不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系统(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定期回用于厂内绿化浇灌、喷淋系统补充用水、车间冲洗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中的“表 1 基本控制项目限值”标准。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作为喷淋系统补充用水和车间冲洗用水,不外排。 2、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产生的颗粒物和氨经“脉冲除尘+洗涤除尘+水喷淋(弱酸性)”处理后分别通过6条烟囱进行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要求; 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天然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锅炉”和《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 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韶环函[2021]223 号)。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后排放。 3、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排放标准要求,为昼间低于 65dB(A),夜间低于 55dB(A)。 4、项目营运期建设单位拟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设备检修和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和润滑油、废弃的实验室用品为危险废物,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水站处理系统污泥委托丹迪粪污处理中心定期抽取外运综合利用,布袋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软水制备产生的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过滤器和反渗透膜,更换后返回厂家,蒸发结晶废物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规定的要求。 |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