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春节将至,也是烟花爆竹市场最旺的季节,从
一、把好准入关。严格落实许可证制度,对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企业和个人,未经安监部门许可的,一律不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凡是没有前置许可条件的,一律不得核准登记,凡是前置许可条件不齐或者不在有效期内的,一律责令企业整改并补办手续,逾期不办的,依法吊销执照。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决定关闭的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把好质量关。严格落实进货票据查验制度,督促经营主体严格保管能反映供货单位、进货单位、销售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日期等内容的供货凭证。在此基础上,实行定点购货、定点销售,并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无标识和标识不齐全的烟花爆竹。积极引导和督促烟花爆竹经营户加强自律,不私产、私运、私销烟花爆竹,自觉地不超范围从事涉及烟花爆竹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三、把好责任关。不定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储存地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有经销超标违禁烟花爆竹的情况,是否有销售“三无”产品的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取缔。同时,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或管理缺位、违法违规经营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把好监管关。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情况,发现有超范围从事烟花爆竹“四私”行为的,及时查处取缔,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无照经营行为特别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做到重处重罚,不留死角。以入户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电视广播等形式向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等常识,提高经营户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及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和互通,积极做好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发现有烟花爆竹“四私”行为的,及时与安监、公安等部门联系,形成合力,迅速查处取缔。
五、把好维权关。进一步完备突发性事件处理的工作预案,确保在重大执法活动中,保证足够的工作力量,服从工作调配,确保烟花爆竹市场规范有序。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发现案件线索,积极受理,迅速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