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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江区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8-03-29 00:00:00 来源:林业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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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韶关市武江区林业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林业局设有4内设机构:办公室、林政股、营林科教股、法制股;直属行政单位有武江区公安分局森林派出所;直属事业单位有11个:韶关市武江区森林资源综合管护大队、韶关市武江区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韶关市武江区龙归林业工作站、韶关市武江区江湾林业工作站、韶关市武江区重阳林业工作站、韶关市武江区龙归木材检查站、韶关市武江区围坪木材检查站、韶关市武江区国营江湾林场、韶关市武江区国营樟源林场、韶关市武江区林业调查规划与资源资产评估中心。
加强保护森林资源,合理开发森林、湿地和陆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林业产业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人数14人(森林派出所5人),行政财政供养人数13人(森林派出所5人);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数19人。行政退休1人;事业退休财政补差9人。
(三)预算2018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做好相关林业工作,把握住良好的生态环境是韶关最大的优势,守住广东最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加快推进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功能区建设,打造“广东绿色生态第一市”为契机,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生态景观林、碳汇造林、森林进城围城和乡村美化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努力实现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双增”目标,促进林农增收和生态林业可持续发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51.65万元,比上年减少 1083.49 万元,减幅66.26%,主要原因是省的专项资金没有预下拔。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1.6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551.65万元,比上年减少 1083.49 万元,减幅66.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51.6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446.6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0.97%,比上年增加30.2万元,增幅7.25%,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了乡镇补贴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7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04.9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9.03%,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91.39%,主要原因是省的专项资金没有预下拔。其中:001项目2018年封山育林管护区配套资金73.92万元,主要用于管护人员工资,同上年相同;002项目林业森林防火、执法、监督等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执法、监督等费用,比去年大幅减少;003项目森林保险区配套资金10万元,用于林木保险费,与去年相同;004项目森林公安服装款1.05万元,用于森林派出所民警服装款,与去年相同。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97万元,比上年增加3.89万元,增幅15.51%,原因是车辆增加。包括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0.25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8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工会费1.99万元;福利费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其他交通费5.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1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5.10万元,与上年数16.68万元相比减少1.58万元,减少8.46%,原因是:公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5.1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2.90万元与上年数14.48万元相比减少1.58万元,减少10.91%,原因是,车辆较新维修费用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保持不变。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总额216.88万元,一般固定资产为85.85万元,车辆为131.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54万元,原因是:森林派出所新购置了一辆囚车,局办公室搬迁购置了一批办公桌椅和空调等。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目标评价。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收入为0万元,支出为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