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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武江区审计局决算(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30 00:00:00 来源:审计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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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韶关市武江区审计局决算(补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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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武江区审计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武江区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江区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江区审计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 设办公室(计算机审计室)、综合股、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财税金融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等5个股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武江区审计局是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向区人民政府和韶关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加强对经济责任、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政府重大投资、农业等重点资金的审计职责。
第二部分   武江区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武江区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武江区审计局2016 年度总收入 133.3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0.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128.21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87万元,增长30.3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增长,二是 根据文件规定,2016年发放了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而上年未发放,三是随着审计全覆盖的发展,审计项目逐渐增多,项目经费增加
2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3 .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4 .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5 .其他收入2.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2 万元,下降50.1 %。主要原因:一是市级审计拨入经费减少,二是银行存款利息较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武江区审计局2016年度总支出 133.33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3.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8万元,增长20.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7.75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支出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支出等增长。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是人员医疗费保险等增长。
4.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0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维修基金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住房公积金随比例计提增长。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武江区审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87万元,增长20.37 %;主要原因是 根据文件规定,2016年发放房屋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而上年未发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武江区审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9.42万元,增长29.0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调标等增长;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类) 审计事务(款) 75.15 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正常业务开支及人员工资;一般公共服务(类)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31.37 万元,主要用于外购审计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7.7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类) 医疗保障(款)2.77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医保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类) 计划生育服务(款)0.1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6.0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武江区审计局2016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27万元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27万元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万元,下降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 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1万元, 下降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9万元, 下降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调配区政府统一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主要用于区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 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10 万元,比上年增加 2.53 万元,增长33.42%。主要原因是:随着审计全覆盖的发展,审计项目逐渐增多,办公、差旅等费用增加;2016年按文件要求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 区政府统一调配使用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 年,韶关市武江区审计局无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