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武江区 > 党政机关 > 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地方动态

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补贴

时间:2021-10-18 14:41:2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1.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补贴条件:(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4) 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

申请程序:用人单位(或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受理部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

区级联系部门和联系方式:武江区就业服务中心,8628690

2.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到粤东西北地区就业且符合上述相关条件的,也可申请本项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标准: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工作单位是否符合基层就业条件(补贴对象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其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武江区人才工作服务中心,8620281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