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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企业相关补贴政策

时间:2021-10-18 14:39:4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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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2)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每月按不超过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每人最长可享受3年。同一人员先后被多个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并申领本项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补贴方式:先缴后补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不叠加享受。

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武江区就业服务中心,8628831

2.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2.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家政服务人员月平均失业保险缴费人数达到20人以上。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按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人数,每1人1000元(不足1人部分不计算)。

补贴期限:每年一次。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每年度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武江区就业服务中心,8628831

3.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

补贴条件:1.相关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2.相关人员为家政服务人员。3.相关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由单位出资为其购买家政服务商业保险。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单位。

补贴标准:按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的50%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0元。

补贴期限:每年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单位购买家政服务商业保险的合同、发票(如单位购买综合险,需提交综合险包含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和详细费用清单)。

应核验信息:单位登记信息。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每年度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对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

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武江区就业服务中心,8628865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