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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民政局关于公布2021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公告

时间:2021-05-08 17:28:3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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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2021年至2023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2125号)《韶关市民政局韶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1年至2023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韶民发〔202142号)和广东省民政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民规字〔2019〕10号)等文件规定,今年我区将继续提高和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基本生活养育保障标准,现将标准向社会进行公告:集中供养孤儿1883元/人·月;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227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27元/人·月。

  以上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韶关市武江区民政局

2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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