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度韶关市 武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武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本级单位韶关市武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没有下属单位,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韶关市武江区财政局管理。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副股级。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武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为武江区财政局下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简述如下:
1
、配合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协助进行预算控制和用款计划审核工作;
2
、负责建立预算单位收支总账及分类管理系统,承担财政拨款方式改革后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
3
、监管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承担财政支付和收付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系统维护;负责财政资金管理的具体操作业务;
4
、负责区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5
、承办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武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武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武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武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7年度总收入 659.47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59.4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659.47 万元,
我中心2016年尚未独立做决算,故2017年决算无法与上一年度做增减变化对比。
2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
我中心2016年尚未独立做决算,故2017年决算无法与上一年度做增减变化对比。
3
.事业收入0 万元,
我中心2016年尚未独立做决算,故2017年决算无法与上一年度做增减变化对比。
4
.经营收入 0万元,
我中心2016年尚未独立做决算,故2017年决算无法与上一年度做增减变化对比。
5
.其他收入 0万元,
我中心2016年尚未独立做决算,故2017年决算无法与上一年度做增减变化对比。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武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7年度总支出 658.80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58.8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52.04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我中心2016年尚未独立做决算,故2017年决算无法与上一年度做增减变化对比。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600.74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区属国企注册资本(协佳、润恒公司)、运营管理经费(亿兆公司)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我中心2016年尚未独立做决算,故2017年决算无法与上一年度做增减变化对比。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我中心2016年尚未独立做决算,故2017年决算无法与上一年度做增减变化对比。
4
、住房保障(类)支出4.3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我中心2016年尚未独立做决算,故2017年决算无法与上一年度做增减变化对比。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武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59.4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59.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了610.84万元,增长12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用于区属国企注册资本和运营管理经费6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新增加人员经费10.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武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58.8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了610.17万元,增长125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用于区属国企注册资本和运营管理经费支出600万元和新增加人员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类)
财政事务(款)
42.1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
(款)9.86万元,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0.74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区属国企注册资本和运营管理经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4.3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武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 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 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 100%。
我中心2016年尚未独立做决算,故2017年决算无法与上一年度做增减变化对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武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主(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0万元,2017年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2017年,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万元,
我中心2016年尚未独立做决算,故2017年决算无法与上一年度做增减变化对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未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1:支付中心部门决算公开.xls
附件2-1:支付中心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