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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药品监督管理)安排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1-03-04 15:11:2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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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粤财行〔2020〕326号)、《关于下达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韶财工〔2021〕11号),下达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资金共47.78万元,其中:省药品稽查执法及综合监管资金9万元、省地方队伍能力建设资金2万元、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资金6.78万元、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资金-执法装备及检验检测设备购置资金30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药品稽查执法及综合监管、地方队伍能力建设、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资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资金-执法装备及检验检测设备购置。该资金分配情况及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2。同时,严格按照《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社〔2021〕148号)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


附件1: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药品监督管理)分配明细表.xls

附件2: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转移市县任务清单.xls


  韶关市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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