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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图书馆2021年书刊续借、预约信息公开

时间:2021-02-02 15:49:3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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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图书馆借阅服务

图书查找:本馆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组织排架。每一册书在书架中都有特定的编号,即索书号(例《傅雷书信选》,其索书号为K825.6/F940)。读者可通过图书馆微信平台和移动图书馆查询馆藏图书的索书号。获取索书号后,就可以到相应书库的书架上找到自己所需的图书。

图书借还:读者可在一楼服务台办理图书借还手续。借书时,读者需使用读者证(身份证/一卡通)办理借书手续。

图书借期及续借:

1、图书借期:30天,可续借    1次30天。


2、续借办法

(1)到馆续借:到总馆服务台办理图书续借手续;

(2)微信续借:①关注我馆微信公众号:始兴县图书馆(sxxtsg);②进入读者服务--图书续借模块;③绑定读者证进行图书续借(密码为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的八位数);

(3)电话续借(总馆服务台:3326953;监控中心:19928552698)。

遗失补办:读者遗失借书证,请及时到服务台或致电挂失。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负。读者可在办理挂失手续7天后携带有效证件到服务台补办,并交纳制卡工本费5元。

返还押金:读者证使用期满一年,并还清所借文献及结清欠款,持借书证、本人身份证和有效证件到馆办理注销、退押金手续。代为办理时必须同时出示借书证、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违约处理:

(1)文献逾期。若读者逾期一年仍不归还,将警告并作不良记录存入个人档案,登记3次以上者,暂停借书90天。情节严重的本馆保留法律追究权力。

(2)文献污损。文献资料归还时,由工作人员检查文献是否完整、被污损。一般的污损,不影响内容完整,赔偿5元。严重污损或缺页的,须按遗失赔偿。如文献不能正常借还,将警告并作不良记录存入个人档案,登记3次以上者,暂停借书90天。

(3)文献遗失。原则上以完全相同版本的文献抵赔,另付加工费。如无法以文献抵赔,根据文献出版的不同年限,按以下标准赔偿:


文献类别

文献出版年限

赔偿标准

原价的倍数

加工费(元)

图书

1978年前

10

5

1979-1989年

5

1990年至两年内出版

3

两年内出版

2

期刊、音像


2

3

年检:

借书证使用期一年,到期办理年检手续。有效期相应顺延。年检时请出示借书证。期满一年未能如期年检的借书证,将暂停使用至重新年检。

注意事项:

为了加强管理,每位读者限申办一张借书证。敬请各位读者不要重复领卡,如经发现重卡即作注销处理。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