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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图书馆2019年读者帮助中心公开信息

时间:2018-12-28 00:00:00 来源:始兴县图书馆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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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简介
 
始兴县图书馆新馆坐落于丹凤山麓下永安大道中79号,2013年8月正式启用,大楼建筑为5层客家围屋式方形结构,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2013评定为国家三级图书馆,2015年被省评委“全民阅读示范单位”,2016年开始实施数字化建设,电子借阅。核编6人,现在岗工作人员10人,中级职称2人。馆内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收集整理地方文献资料、图书文献借阅、信息文化传播、精神文明建设展示等;馆外活动主要有阅读活动推广、4.23世界读书日宣传、送书下乡、流动点图书漂流以及农村图书室辅导和建设。馆内藏书10万余册,歌德电子借阅机4台,少儿机2台,电子报刊1台,读者可用电脑28台,数字资源约7TB。一楼可提供阅览座位约156人,包括报刊阅览室、少儿室、盲人馆、过刊室、宣传室。二楼可提供阅览座位75人,包括外借室、省流动分馆、备用书库。三楼可提供阅览座位50人,包括地方文献室、个人捐书馆、读者自修室以及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分中心,五楼是多功能报告厅等。始兴县图书馆实行365日全日轮班制,其中周一、周二部分馆室轮休,保持全年开馆。其他时间为各业务室正常班、夜班(开馆时间为上午8:30--12:15,下午2:30--5:45 ,九龄书屋开放时间9:00--21:00)。2011年起始兴县图书馆实行全免费开放,馆内藏、借、阅、查、展、浏览共一体的新型服务模式,除了特定文献、古籍外,馆内藏书全部对读者开放并实行免费。图书馆是社会教育的重要支柱,同时为当地的政府部门、领导机关提供信息与情报所需要的决策信息。多年以来,始兴县图书馆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恪守“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当地的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图书馆免费开放项目公示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将始兴县图书馆免费开放服务项目公布如下:
1、阅览室、少儿室、外借室、流动室、电子阅览室、盲人室、自修室、报告厅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
2、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免费。
3、免办证工本费和验证费,免费提供寄存包、失物招领、放大镜、老花镜、预约借书、电话(或网上)续借等便民服务措施。
4、重点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残障人士等优先服务。面向基层开展的流动服务和延伸服务免费。
5、图书馆免费为读者提供收集专题信息、代查、打印、复印书刊资料等基本服务。
 
主 要 职 能
 
公共图书馆是由政府兴办,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承担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的职能,以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满足人们科学文化需求为宗旨的公益性文化机构,是国家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办证程序
读者证办理:持本人身份证到三楼按功能交纳一定押金注册,开通借阅功能,身份证可直接充当个人读者证;未领身份证的读者,凭未成年人有效证件(如户口簿)和其监护人的身份证办理;港、澳、台或非中国籍居民,凭本人有效证件(如护照等)办理,读者须填写《读者证申请表》。
读者证类型:读者证按类型分为身份证借阅100元4册和身份证借阅50元2册;100元押金可以借阅普通图书4册,50元押金可以借阅普通图书2册。借书期限为30天,每本书可续借一次,时间为10天。
图书借期及续借:(1)到馆续借:到图书所属借阅室的服务台办理图书续借手续;(2)电话续借:0751-6927691(外借室)、0751-6927692(流动室);(3)微信续借:关注我馆微信公众号始兴县图书馆(微信号:sxxtsg)自助办理续借; (4)移动图书馆续借:登录“移动图书馆”自助办理续借。


开放时间

上午:8:30-12:15
下午:14:30-17:45
九龄书屋开放时间:9:00-21:00
周一、周二少儿室、流动室、外借室不开放
周三、周四阅览室不开放
周六、周日上班前后30分钟整理内务


办证须知

读者证办理
持本人身份证到馆按功能交纳一定押金注册,开通借阅功能,身份证可直接充当个人读者证;未领身份证的读者,凭未成年人有效证件(如户口簿)和其监护人的身份证办理;港、澳、台或非中国籍居民,凭本人有效证件(如护照等)办理。
读者证类型
读者证按类型分为身份证借阅100元4册和身份证借阅50元2册。100元押金可以借阅普通图书4册,50元押金可以借阅普通图书2册。九龄书屋无押金可以借阅普通图书馆1册。
我馆鼓励读者使用身份证作为读者证。
读者证号及密码
读者证证号分两种,①身份证读者证:读者证号是身份证号;②条码卡读者证。
2016年11月1日开始实行读者证的初始密码均为读者本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身份证号后面有X的,去掉X的后6位,即去掉最后一位,如身份证号为44022219000101000X,则密码为101000)。
读者证有效期
读者证有效期为1年(自办证之日起),期满后须办理验证手续,请携带身份证和读者证 ,逾期不验者,将停止借阅。
挂失
读者遗失读者证,可到馆或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负。读者通过电话挂失后,必须于7天内亲自到馆办理相关手续。
如读者证找回,可持证到馆解除挂失,恢复借阅功能。
补证
持身份证开通文献借阅功能的读者,遗失身份证补办成功后,需重新到我馆办理开通手续。条码卡读者证遗失或损坏,读者须持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到馆办理补证手续。


借阅服务

图书查找
本馆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组织排架。每一册书在书架中都有特定的编号,即索书号(例《傅雷书信选》,其索书号为K825.6/F940)。读者可通过图书馆网站、图书馆微信平台和移动图书馆查询馆藏图书的索书号。获取索书号后,就可以到相应书库的书架上找到自己所需的图书。
图书借还
读者可在图书所属借阅室的服务台办理图书借还手续。借书时,读者需使用读者证(身份证)办理借书手续。
图书借期及续借
借书期限为30天,每本书可续借一次,时间为10天。读者请在图书到期归还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方式如下:
(1)到馆续借:到图书所属借阅室的服务台办理图书续借手续;
(2)电话续借:0751-3326955(外借室)、0751-3326956(流动室);
(3)微信续借:①关注我馆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sxxtsg) ②绑定读者证③进行图书续借;
(4) 移动图书馆续借:①登录“移动图书馆” ②通过“借阅信息”功能检索到图书的书目记录,查看已借图书详细信息 ③点击功能按钮“续借”即可完成续借手续。
以下情况续借服务不能进行:
您有欠款或其他过期图书;您的图书已续借过一次;您的图书已过期。
图书赔偿
(1)文献污损:文献归还时,工作人员将检查文献是否完整、被污损。一般污损不影响内容完整者,赔偿5元。严重污损包括涂划、圈批点、折叠、剪裁、描拓、撕画等,由工作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而定赔偿金额,最大为单册3倍,或自购相同版次的文献归还并承担每册5元的加工工本费。
(2)文献遗失:读者遗失文献,应以完全相同版本的文献抵赔。如无法以书抵赔,则按以下标准赔偿:遗失普通文献按原价的3倍金额赔偿;遗失整套文献的任一分册,则按单册文献价格的5倍金额赔偿;已赔偿的不另收滞纳金。
滞纳金
实行收取图书过期滞纳金制度的目的是为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保障图书的正常流通。读者所借图书逾期不还,图书馆通过登记时的联系方式进行催还。逾期归还按每册每天0.1元(不足一天按一天计)收取滞纳金,每册最高限额为20元。若逾期一年仍不归还所借文献,图书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