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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20 17:24:5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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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加大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及重点民生资金项目的审计力度,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始终锚定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增长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障经济平稳运行。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及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我县积极作为,全力支持“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完成了始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目标任务。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85,700万元,涉农资金15,200万元,收回国库暂存款、预算单位存量资金13,100万元,统筹用于重点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扎实推进资产移交工作,促使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截至2021年底,已将133宗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资源)的经营权移交给县兴达资产管理公司统一管理,为国有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打下良好基础。

  ——完善财政管理模式,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一是按时完成“数字财政”上线工作,有序统筹存量资金,收回基层财政所代管资金,加大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二是制定了《始兴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始兴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始兴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督促,成效显著。据统计,截至2022年7月底,对2020年度审计查出的52条问题,已整改到位46条,整改完成率88.46%;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2,180.48万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4,600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2,134.80万元,促进落实项目资金422.92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了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等审计。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县级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总收入295,300万元,总支出277,900万元,年终结转17,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1,900万元,总支出111,000万元,年终结转9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8万元,总支出7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0,900万元,总支出21,2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90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县财政等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到位。一是财政收支不平衡矛盾加大,暂付款挂账规模增加,涉及金额33,600万元。二是财政超预算支出6,213.57万元,涉及2020年度垦造水田项目剩余工作经费、“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等11个项目。三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未细化到单位及项目,涉及金额5,580.15万元。四是县财政未及时收回出借至沈所镇人民政府、水务局以及房地产管理所的款项175.78万元。五是县级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业务代理服务费、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费两项可预见收入未编入年初预算。

  2.财政收支不真实。一是县宇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延期缓缴到期后未足额缴纳“城东明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涉及金额726.07万元。二是县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339.79万元。

  3.财政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县级预算单位125个项目中资金支出进度为0的项目96个,涉及金额6,168.03万元;资金支出进度低于30%的项目29个,涉及金额5,507.77万元。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抽取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3个单位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级部门进一步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县教育局未及时收回租金收入及水电费,涉及金额27.39万元。

  2.县民政局、县妇联购买固定资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57万元。

  3.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已支付工程款未入账处理,涉及金额421.79万元。二是县应急管理局购入综合保障用车、运兵车和机具车将本应计入费用的保险费计入了资产入账价值,涉及金额1.32万元。

  4.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新增固定资产未入账管理,涉及金额23.59万元。二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团县委5个单位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账卡不符情况。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及省重大政策措施,对养老服务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

  (一)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县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民政局和各有关单位能够按中央、省、市的要求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县民政局未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点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未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未制定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

  2.养老机构管理不到位。有1家养老机构护理员不具备护理资质证书,护理员与所介护老人比例配置不达标,未与聘请厨师签订聘用合同。

  3.敬老院安全保障不到位。有1家敬老院未安装老年人紧急呼叫设备,未组织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部分老人未建立健康档案。

  (二)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县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涉企收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始兴供电局变相收取电费保证金,涉及金额55万元。二是始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违规收取个体工商户不动产登记费,涉及金额0.77万元。

  2.涉企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11个建设工程或政府采购项目未推行银行保函制度,仍以货币资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涉及金额204万元。二是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始兴县土地储备中心未及时清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涉及金额68.80万元。

  3.政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政务服务水平较低。一是县政数局有48项县级标准化事项未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供服务路径,无法获悉事项办理业务部门、办事地点、涉及材料等信息,标准化事项落实不到位。二是县民宗局、县农业农村局未落实两项下放至县级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农业农村局和各单位能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顿岗镇莲藕种植项目和太平镇水南、新屋场村杨梅种植项目运营不善,未收回本金166.55万元。

  2.司前镇河口村百香果种植项目收益低,拖欠村委会2019年和2020年承包经营款7.7万元。

  3.有3个村卫生站建设工程存在吊顶脱落、天花板墙皮脱落渗水以及地砖破损等质量问题。

  4.县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项目超合同工期,项目滞后。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县委、县政府做好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开展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县城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项目审计。

  (一)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县2021年度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能够加强对债券资金分配的监管和使用,确保债券资金专款专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有7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在项目单位账户未形成实际支出,涉及金额41,000万元。

  2.我县2021年分别安排专项债券资金18,000万元、13,000万元、7,000万元至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城市停车场项目、县幼儿园新建项目,截至2022年2月底,资金使用进度分别为29.30%、32.88%、32.90%。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法规,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应收未收3个小区共922套已出售商品住宅和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29.05万元。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与广东始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金委托管理合同到期后未及时办理续签手续。

  (三)县城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县县城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县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项目履行了可研、立项批复、招投标等建设程序,工程建成后能够有效提升县城供水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县城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前期费用,涉及金额786.74万元。

  2.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和花山水厂改扩建工程在开工令未签发情况下提前施工。

  3.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和花山水厂改扩建工程未能按期完工,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工期后仍无法在协议期限内完工。

  四、绩效审计情况

  围绕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重点实施财政直达资金审计、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资金审计。

  (一)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县财政直达资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县各有关单位能够按照相关法规政策管理核算资金,对资金流向动态跟踪监控,发挥了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的社会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金未正确打上直达资金标识,涉及金额10,511.26万元。

  2.就业补助资金和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付数据未及时同步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涉及金额10.47万元。

  (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县2021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试点工程各实施主体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对标韶关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要求,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支付审核不严格。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多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2.43万元。

  2.村级污水处理池选址不合理。有1个村小组污水处理池选址建在水塘中,地势低洼、排水不畅,污水处理池被水淹没呈“怠工”状态。

  3.部分污水排放未接入管网。有3个村部分村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沟渠;有1个村小组未建排污管网。

  4.部分工程建设未达到设计要求。有2个村污水处理池存在天然水渗入管网和管网漏水情况;有6个站点人工湿地池存在种植花卉垫层或污水收集率低的问题。

  五、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精细,缺乏科学论证和测算。二是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未牢固树立,部分单位“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预算执行率不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项目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单位开展项目前期调研深度不够,项目设计和概算的编制质量不高。综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依法加强收入管理,实事求是反映预算收入,维护财经秩序。强化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规范预算调整行为,防止超预算、无预算拨款。对已经产生的无预算支出挂账,按规定进行清理消化。

  (二)进一步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绩效评价,全面设置、严格审核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执行情况一并监控,切实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

  (三)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聚焦乡村振兴、养老服务、县城供水设施改扩建等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力度。切实落实项目建设、审批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可研、概预算和结算审核把关,强化合同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县审计局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县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奋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增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