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0月31日,以下在始兴县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的有关规定,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公告如下。
始兴县志愿者协会
始兴县义工会
始兴县太平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始兴县马市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始兴县沈所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始兴县隘子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始兴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