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审核,2015年7月全县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对象有4068户9001人,其中农村3400户7928人,城镇668户1073人(石人嶂有色金属离退休人员管理处252户285人)。
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48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