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审核,2015年10月全县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对象有4064户8994人,其中农村3397户7920人,城镇667户1074人(石人嶂有色金属离退休人员管理处248户281人)。 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48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