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审核,2015年12月全县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对象有4045户8946人,其中农村3378户7869人,城镇667户1077人(石人嶂有色金属离退休人员管理处248户282人)。 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48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