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审核,2016年6月全县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对象有3966户8270人,其中:农村3323户7239人,城镇643户1031人(石人嶂有色金属离退休人员管理处229户262人)。 目前,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48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335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