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审核,2016年8月全县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对象有3947户8241人,其中:农村3303户7210人,城镇644户1031人(石人嶂有色金属离退休人员管理处229户262人)。城镇低保标准为48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335元/月。 8月份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91.2815万元,其中:农村148.0295万元,城镇43.252万元(石人嶂有色金属离退休人员管理处1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