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审核,2016年11月全县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对象有3920户8184人,其中:农村3285户7164人,城镇635户1020人(石人嶂有色金属离退休人员管理处223户255人)。11月份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89.9435万元,其中:农村147.1725万元,城镇42.771万元(石人嶂有色金属离退休人员管理处10.805万元)。目前,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镇485元/人·月,农村335元/人·月。
经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审核,2016年11月全县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对象有3920户8184人,其中:农村3285户7164人,城镇635户1020人(石人嶂有色金属离退休人员管理处223户255人)。11月份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89.9435万元,其中:农村147.1725万元,城镇42.771万元(石人嶂有色金属离退休人员管理处10.805万元)。目前,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镇485元/人·月,农村335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