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牢牢把握国资监管的职责定位,从完善机制和规范入手,提升国资监管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和有效性。二是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辖属资产进行监管,按规定程序对资产(特殊资产除外)进行公开招投租,以实现资产增值最大化;三是认真做好对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及闲置资产的接收工作,积极对接收的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